有关乡镇:
为迎接2010年中央、省、市、县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,确保我县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能够取得很好的成绩,经研究决定开展乡镇“五五”普法验收试点工作,以进一步推进全县各乡镇、各中小学、各行政村以及各社区的“五五”普法工作。
本次试点乡镇有:溪口镇、汪村镇、渭桥乡、五城镇、东临溪镇。
试点时间:2009年10月20日——11月20日
档案整理以休法治办[2008]04号文件为标准。
特此通知
2009年10月12日
抄送:有关司法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