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司法所: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司法助理员岗位补贴由2008年7月份始正式纳入财政统发,发放标准为每人每个工作日0.6元。请各基层司法所所长(负责人)于2009年1月5日前将7-12月份司法所人员每人每月考勤表汇总数(一式三份)报司法局办公室。
注:每月每人出满勤为22天,节假日加班在正常上班工作日上另加。
特此通知
休宁县司法局
2008年12月2日